智通財經APP訊,中芯國際(00981)發佈公告,符梅芳將不再擔任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規定的代公司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送達文件及通知書的公司的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5月9日起生效;及吳嘉妍已獲委任爲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5月9日起生效。
智通財經APP訊,中芯國際(00981)發佈公告,符梅芳將不再擔任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規定的代公司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送達文件及通知書的公司的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5月9日起生效;及吳嘉妍已獲委任爲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5月9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