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利歐股份(002131.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4月17日收到董事長兼總經理王相榮、副董事長王壯利的通知,獲悉其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120240014號、證監立案字01120240013號),因涉嫌短線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2024年5月6日,王相榮和王壯利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4〕14號)。
經查明,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2007年4月27日至今,王相榮任利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歐股份或公司)董事長,2009年8月8日至今,兼任公司總經理;2007年4月27日至今,王壯利任利歐股份董事,2011年5月30日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長。顏素雲系王相榮、王壯利母親。顏素雲證券賬戶於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4日累計買入利歐股份484,200股,成交金額1,237,160元;於5月30日賣出利歐股份484,200股,成交金額1,113,660元,存在將持有的利歐股份股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行爲。
王相榮作爲利歐股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王壯利作爲利歐股份董事,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的短線交易違法行爲。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擬決定:一、對王相榮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的罰款。二、對王壯利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