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實華(000637.SZ)發佈公告,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公司董事會認爲,公司內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內部控制運行有效,不存在《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規定的觸及“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新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公司已符合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條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9.8.5條第3款的規定,可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交易的“其他風險警示”。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