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錦州銀行(00416)發佈公告,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1)條及第13.46(2)(a)條,該行須不遲於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即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刊發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及於不遲於財政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即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報告。由於延遲刊發2023年度業績,預期可能會延遲刊發2023年度報告。延遲刊發2023年度業績將不符合上市規則第13.49(1)條。可能延遲刊發2023年度報告一旦落實,將不符合上市規則第13.46(2)(a)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