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文業集團(01802)發佈公告,該公司無法於2024年3月28日或之前刊發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2023年全年業績)。延遲是因爲公司審計師需要額外時間來完成對2023年全年業績審計所需文件的審查。
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1)條,發行人須於各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刊發相關財政年的初步業績。公司延遲刊發2023年全年業績構成不遵守上市規則第13.49(1)條。公司正與審計師密切合作,儘快完成2023年全年業績的審計。公司預計於2024年4月3日發佈2023年全年業績。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0條,倘發行人未能根據上市規則刊發定期財務資料,聯交所通常會要求暫停買賣發行人的證券,而在發行人刊發載有所需財務資料的公告之前,有關暫停通常會繼續有效。因此,公司股份目前預期將自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起暫停於聯交所買賣,直至刊發2023年全年業績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