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上海新陽(300236.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3月19日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滬證監決【2024】83號)《關於對上海新陽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在未提前預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於2022年4月25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合計減持滬硅產業股份2萬股,成交金額43.28萬元。
公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後高度重視其中涉及的相關事項,組織該類業務相關人員再次學習相關管理辦法及條例。公司及相關人員已深刻認識到此次錯誤,並就上述事項進行深刻自查和反省。公司對該行爲給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並作出如下承諾:1、公司承諾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以自有資金儘快購回違規減持滬硅產業的2萬股股份,並承諾將購回股票產生的收益全部上繳歸滬硅產業所有。2、公司將採取並制定有效措施和制度,加強對證券賬戶的管理,謹慎操作,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