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大宏立(300865.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2年11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全資子公司擬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的議案》,即公司全資子公司成都大宏立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新材料”)與四川商投資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商投資本”)共同投資設立四川商投大宏立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024年1月25日新材料與商投資本簽署退夥協議書,雙方一致同意新材料退出合夥企業,同時商投資本將通過合夥企業賬戶退還新材料投資款項並給予資金佔用補償。
據悉,自確定投資意向以來,新材料積極與相關方進行溝通和協商,鑑於投資項目推進過程中新材料與商投資本發生諸多分歧,商投資本一直未按合夥協議/合夥決議全面積極履行合夥義務,公司認爲該投資項目收益存在不確定性,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爲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經審慎考慮後,公司決定終止本次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事項。
截止公告日,商投資本尚未通過合夥企業賬戶退還新材料投資款項並給予資金佔用補償。爲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新材料已向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四川商投資本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退還933萬投資款並支付資金佔用利息。新材料已於2024年3月12日收到(2024)川0193民初3429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該案件尚待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