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博天(603603.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2月27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王紅軍、張蕾、趙清等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涉及人員包括翟俊、蔡明潑、王少艮、繆冬塬、張蕾、張宏久、劉勝軍、鄒志文、竇維東、李建樹、魏軍鋒、餘蕾、何杉、方宇、薛立勇、蔣瑋、吳堅、王紅軍、劉世博、舒小斌、楊波、沈薇薇、段蘭春、黃會、黃建源、遲娟、邵東濤、姬俊彪、杜碩、肖冰冰、劉成寅、駱建華、王曉慧、史煜華、俞彬、趙清、潘文、王磊、劉思民、孫晨。
據悉,2023年3月31日,博天環境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同時對2022年1-3季度合併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更正。在2017至2019年度,博天環境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的情形,導致博天環境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報、2022年度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信息披露不準確。
博天環境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上述人員作爲博天環境時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第五十八條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對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負有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