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2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公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2)。其中,公示要求有信科技補充說明股權架構設立的合規性等事項。近日,有信科技已獲中國證監會出具上市備案通知書,擬發行不超過230萬股並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
具體來看,證監會請有信科技就以下事項補充說明,請律師進行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關於發行人及境內運營實體股權架構,請說明:
(1)股權架構設立的合規性,包括但不限於搭建及返程投資涉及的各境內自然人、境內機構和外商投資企業履行外匯管理、境外投資等監管程序以及稅費依法繳納等情況;
(2)股權控制架構下,相關主體之間的具體交易安排,包括但不限於對境內主體資金支持的時間、金額、途徑、方式和定價公允性,有關資金往來、利潤轉移安排等情況。
(3)A類股和B類股(每股20票的投票權)安排對公司經營及控制權的影響;
(4)境內運營實體註冊資本未實繳對於境內業務開展和償債能力的影響;
(5)你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主要股東是否存在通過信託持有股份的情形;如存在,請說明信託設立時間、類型及運作方式、期限、當事人權利義務安排及受益人等情況;
(6)境內機構股東尚未就其境外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行爲完成外匯備案登記的原因及進行登記的安排;
二、股權變動方面,請說明:發行人及境內運營實體歷次股權轉讓和增加註冊資本價款支付情況、價格確定依據及稅費繳納情況。股權轉讓中,轉讓價格爲0元或者低於同期/前一次的增資/轉讓價格的原因及合理性,股權轉讓價格是否公允,是否涉及代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的主體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的情形。
三、規範運作方面,請說明:境內運營實體業務涉及支付服務,是否應取得或已取得有關第三方支付業務許可證。
據悉,2023年6月,有信科技向美國證監會遞交上市申請,計劃以每股4美元的價格,募集800萬美元。根據介紹,有信科技定位於提供數字化轉型軟件和服務的PaaS雲服務商,主要通過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幫助企業實現數字化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