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證監會今日就《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4號——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特別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文章稱,本次修訂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保險合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等相關規定,對相關會計或經營指標的披露要求進行調整,並結合保險公司信息披露實踐情況,進一步優化披露內容,增強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以下爲全文:
爲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國發〔2020〕14號),完善分行業信息披露標準,我會對《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4號——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特別規定》進行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本次修訂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保險合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等相關規定,對相關會計或經營指標的披露要求進行調整,並結合保險公司信息披露實踐情況,進一步優化披露內容,增強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歡迎市場各方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的情況,進一步修訂完善後發佈實施。
本文轉自證監會,智通財經編輯: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