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義翹神州(301047.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北京義翹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馮濤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直至2022年8月23日、29日和9月9日才補充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並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馮濤作爲公司董事會祕書,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擬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