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本市繼續實施調整後的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人,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調整爲百分之三十。經評估,本市繼續實施調整後的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原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繼續實施調整後的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的通知
滬府規〔2023〕1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本市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的通知》(滬府規〔2019〕5號)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人,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調整爲百分之三十。經評估,本市繼續實施調整後的房產稅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本文編選自“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智通財經編輯:劉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