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金陵藥業(000919.SZ)公告,公司於2023年11月29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審覈中心出具的《關於金陵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覈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覈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覈,認爲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體審覈意見以《關於金陵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覈中心意見落實函》(審覈函〔2023〕120170號)爲準。後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