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星光農機(603789.SH)發佈公告,2023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了浙江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191號)。
2023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關於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會計差錯更正公告》,稱因內部交易對應的成本抵消錯誤等原因導致三季報存在報錯,經更正,公司2023年三季度末歸母淨資產由442,457,703.14元調整爲460,334,964.76元;公司2023年1-9月份歸母淨利潤由-36,843,992.75元調整爲-18,966,731.13元。此外,公司還對若干現金流量表科目進行了更正。
公司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何德軍、總經理鄭斌、董事會祕書王黎明、財務總監吳海娟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爲承擔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何德軍、鄭斌、王黎明、吳海娟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