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發佈關於加強和改進醫藥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壓實藥品耗材生產企業公平合法誠信經營、維護正常價格秩序的第一責任,對案源已明確具體產品的評級處置,必須穿透到該產品的生產企業;對案源未明確具體產品的,應通過配送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舉證追溯至具體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僅對配送企業進行處置,無法穿透至生產企業,以及按規定不納入價格招採信用評價制度的案源,處置意見需經省級醫療保障局複覈同意後辦結。
本文編選自“國家醫保局”官網,智通財經編輯:劉家殷。
智通財經APP獲悉,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發佈關於加強和改進醫藥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壓實藥品耗材生產企業公平合法誠信經營、維護正常價格秩序的第一責任,對案源已明確具體產品的評級處置,必須穿透到該產品的生產企業;對案源未明確具體產品的,應通過配送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舉證追溯至具體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僅對配送企業進行處置,無法穿透至生產企業,以及按規定不納入價格招採信用評價制度的案源,處置意見需經省級醫療保障局複覈同意後辦結。
本文編選自“國家醫保局”官網,智通財經編輯:劉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