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華銘智能(300462.SZ)公告,公司於2023年11月2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上海華銘智能終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張亮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章燁軍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公司未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審慎確認2019至2021年度相關費用,導致2019至2021年度報告中研發費用、銷售費用、商譽減值列支錯誤,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相關項目披露不準確。
智通財經APP訊,華銘智能(300462.SZ)公告,公司於2023年11月2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上海華銘智能終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張亮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章燁軍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公司未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審慎確認2019至2021年度相關費用,導致2019至2021年度報告中研發費用、銷售費用、商譽減值列支錯誤,資產負債表及利潤表相關項目披露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