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華創證券發佈研究報告稱,此前存在較多違規通過開放公共互聯網渠道開展“互聯網電視直播”等業務以及“套娃”收費的現象,行業整改勢在必行,牌照方或將受益。該行認爲廣電行業規範整合勢在必行,牌照方價值得到放大,有望利好擁有IPTV、OTT牌照的相關公司以及地方廣電有線公司。關注:新媒股份(300770.SZ)、東方明珠(600637.SH)、芒果超媒(300413.SZ)、海看股份(301262.SZ)、中廣天擇(603721.SH)、歌華有線(600037.SH)等。
事項:據北青網等新聞,11月20日,電視家互聯網電視直播App出現了無法收看電視直播情況,並表示用戶在會員期內,此前付款將足額退還。此外,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決定開展電視收看“明白卡”提示工作,自2023年11月起,各電視機生產廠商要將製作完成的《電視收看“明白卡”》裝入電視機包裝箱內的說明材料中,同時在電商銷售頁面、線下實體銷售和廠商入戶安裝電視機過程中,將“明白卡”內容向用戶明確展示,並告知用戶只有開通有線電視或IPTV方可收看電視直播頻道節目。
華創證券觀點如下:
我國電視收視渠道主要分爲有線電視、IPTV(交互式網絡電視)和互聯網電視(OTT)三種主要形態,其中有線電視與IPTV核心差異點在於是否聯網,IPTV與OTT主要分別基於三大運營商和公共互聯網開展業務,且分別對應電視直播和點播兩種狀態(OTT不能收看電視直播頻道,只可進行電視點播)。根據國家廣播電視總局2016年發佈的《互聯網電視服務許可持證機構名單》,總共頒發7張OTT牌照,其中百視通、華數傳媒、芒果TV和南方新媒體4張地方牌照運營機構上市,而央視國際(CNTV)、中國國際廣播電臺(CRI)以及中央人民廣播電臺(CNR)等3家中央牌照尚未上市。
行業整改勢在必行,牌照方或將受益。
此前存在較多違規通過開放公共互聯網渠道開展“互聯網電視直播”等業務以及“套娃”收費的現象。
1)根據財聯社新聞,今年4月,廣電總局、工信部、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聯合召開互聯網電視管理工作會議,會議重點是依據《持有互聯網電視牌照機構運營管理要求的通知》(簡稱“181號文”,細則顯示“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平臺只能接入到總局批准設立的互聯網電視集成平臺上”)整治智能電視行業亂象。
2)8月廣電總局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國消費者協會等有關單位在北京召開治理電視“套娃”收費和操作複雜工作動員部署會,要求今年年底前開展試點工作和專項整治。
3)根據每日經濟新聞信息,10月廣電總局發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規範電視直播頻道業務秩序的通知》,明確提出各電信運營商/互聯網電視集成平臺/地方有線網絡公司等要堅決遏制“互聯網電視直播”業務增量。4)11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決定開展電視收看“明白卡”提示工作。預計多部門將進一步規範電視直播以及整改OTT運營權,牌照商價值得到放大,類比IPTV,利潤分成比例有望提升。
短劇監管趨於常態化,牌照方價值更加凸顯。
11月20日,抖音巨量廣告發布通知,對投放短劇廣告的新增客戶主體資質要求做出更新,將於11月23日開始生效。抖音要求廣告主必須有三種證件:一是《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二是《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三是《信息網絡傳播視聽許可證》或《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該行認爲,牌照價值亦得到凸顯。
風險提示:政策變更風險,行業競爭加劇風險,內容監管趨嚴,會員拓展不及預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