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0月11日,香港證監會禁止長江證券融資(香港)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融資)前負責人員陳祝祥(男)重投業界七年,由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30年10月9日止,原因是他在負責五宗上市申請(該五宗上市申請)時,沒有履行其作爲保薦人主要人員的監督職責。
據悉,香港證監會在采取上述紀律行動前,已在較早前處分長江證券融資,因該公司于履行其作爲六宗上市申請(包括該五宗上市申請)的保薦人的職責期間,幹犯嚴重且廣泛的缺失。該五宗上市申請涉及太平洋礦産控股有限公司(太平洋礦産)、恒電控股有限公司(恒電)、萬創國際(開曼)有限公司(萬創)、恒昇昌建設控股有限公司(恒昇昌)及百應租賃控股有限公司(百應租賃)。香港證監會發現,長江證券融資作爲該五宗上市申請的獨家保薦人所幹犯的缺失可歸因于陳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