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26日,香港金管局發出檢討銀行叁級制的公衆咨詢文件。香港金管局最近對香港銀行叁級制進行檢討,確保因時制宜。根據檢討結果,香港金管局建議將叁級制簡化爲二級制。
據悉,香港銀行叁級制(即分爲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推出至今已有40年,目的是在維持進入銀行體系的靈活度與保障小存戶之間取得平衡。
根據香港金管局公告顯示,咨詢文件載述的主要建議如下:
保留持牌銀行爲第一級別機構,並將接受存款公司並入第二級別,後者繼續稱爲有限制牌照銀行;
維持對第二級別機構的要求不變,包括最低資本要求(1億港元);最低存款額要求(50萬港元);以及存款期不受限制;
爲現有接受存款公司設立5年過渡期,以升格爲第二級別機構(即有限制牌照銀行)或持牌銀行。
香港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檢討目標是簡化香港銀行體系結構, 提升在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方面的重要角色,並激活接受存款公司類別的機構, 增加經營業務及滿足客戶需要方面的靈活度和效率。
香港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指出,銀行叁級制簡化成二級制後,晉身爲第二級別機構的接受存款公司,其現行存款期最少爲3個月的限制將會被撤銷,不但可以讓存戶有更多選擇,更能提升機構經營業務的靈活性,推動市場發展,促進良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