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6日,香港證監會發表最新的《季度報告》,概述2022年7月至9月期間的重要發展。香港證監會指出,叁季度,持牌機構及人士和注冊機構的總數按季增加1%至48969,其中持牌機構的數目爲3274家;審閱了29宗新上市申請,包括四宗來自尚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的申請;認可了37只單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包括19只在中國香港注冊成立的基金)及103項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産品,以供在中國香港公開發售;證監會亦爲22家新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進行注冊。
其次,香港證監會表示,叁季度,對持牌機構進行了53次深入視察,以查核它們遵守監管規定的情況;因應股價及成交量的異動,提出了1929項索取交易及賬戶紀錄的要求;根據第179條(注4)就11宗個案發出指示以收集更多資料;對四家持牌機構及五名人士作出了紀律處分,涉及的罰款總額達2010萬元。
叁季度,香港證監會歡迎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先生所宣布中央政府的一系列支持舉措,這些措施旨在提升中國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離岸人民幣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香港證監會亦發表《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議程》,列明其爲鞏固中國香港作爲區內可持續金融中心的角色而采取的下一步行動。
7月,香港證監會在聯同中國人民銀行及香港金管局就開展互換通發出聯合公告,另外亦與中國證監會一同公布,原則上同意對滬深港通交易日曆進行優化,令滬深港通交易在中國內地和中國香港股票市場均爲交易日的日子都可以進行。
原訟法庭駁回一項針對香港證監會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當中關涉到其在調查一項涉嫌“唱高散貨”計劃期間爲凍結懷疑與該計劃有關的資産而發出的限制通知書。在另一宗個案中,繼香港證監會與香港警務處早前對一個“唱高散貨”集團采取聯合行動後,有13名疑犯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以多項刑事罪行。
叁季度的其他工作重點還包括香港證監會與金管局就非交易所買賣投資産品的銷售發表年度聯合調查報告,以及香港證監會就早前一項檢視得出的結果,當中審視了持牌機構在網上平台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及就投資産品進行分銷或提供投資咨詢服務時的合規情況。此外,有關要求大型基金經理須在其管治、投資及風險管理方針中納入氣候相關風險並作出相關披露的新監管規定已生效。
香港證監會在叁季度開通了微信公衆號,同時亦展開宣傳活動,幫助投資大衆更深入了解投資者識別碼制度。該制度將識別出在香港證券市場發出交易指令的投資者,有助加強香港證監會的市場監察職能。香港證監會亦在其網站上登載一份持牌虛擬資産交易平台名單,讓投資者能夠查明某個特定平台是否領有證監會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