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據一份法庭文件顯示,谷歌母公司Alphabet(NASDAQ:GOOG)已同意支付9000萬美元,以了結與應用程序開發商的法律糾紛,該官司重點是谷歌強制應用開發者使用其支付系統,並收取高額傭金。
在舊金山聯邦法院的一份訴訟中,應用程序開發者指控谷歌使用與智能手機制造商的協議、技術壁壘和收入分成協議,並使得多數支付流程都通過Google Play支付系統完成,而這套系統會默認收取30%的服務費。
谷歌在一篇博客文章中表示,作爲和解提議的一部分,它將投入9000萬美元成立一個基金,支持2016至2021年年收入不超過200萬美元的應用程序開發者。
谷歌稱,該公司還將繼續向每年通過Google Play Store獲取收入不超過100萬美元的開發者收取15%的傭金。該公司在2021年開始采取這一措施。
這一和解協議還有待法院批准。
據原告代表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 LLP稱,可能有4.8萬名應用程序開發者有資格申請9000萬美元的基金,最低賠償額爲250美元。
去年,蘋果公司(NASDAQ:AAPL)同意放寬應用商店對小型開發商的限制,並在一起集體訴訟中達成了協議。谷歌也同意支付1億美元。
此前智通財經報道,蘋果周四表示,韓國的應用程序開發者現在可以使用第叁方支付系統,繞過該公司自己提供的支付系統,但它仍將從中提成。蘋果公司表示,它將要求開發者提供“記錄數字商品和內容的每筆銷售”的月度報告,並將從每筆交易中收取26%的傭金,而目前使用其App Store支付系統的應用程序銷售和應用內部交易的傭金爲15% - 30%。
美國國會也考慮通過立法要求谷歌和蘋果同意應用側載,即不通過應用商店下載應用。他們還將禁止這兩家公司強制應用開發者使用谷歌和蘋果的支付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