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電商受政策推動影響,近年來在市場上保持高速增長,在我國衛生醫療總支出中的比重也不斷提高。在抗擊新冠疫情中,醫藥電商全方位優勢凸顯,與此同時線上診療、醫藥電商、線上支付等均受到政策大力扶持,行業發展駛入快車道。
近日,國家藥監局5月9日發布的《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曆時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已正式截止。一則舊聞經由市場炒作引發了極高的公衆熱度,一度躍至微博熱搜。
此次討論的核心熱點正是《草案》新增的第八十叁條擬規定:第叁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參與藥品網絡銷售活動。具體包括:藥品網絡交易第叁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未經備案不得提供藥品網絡銷售相關服務;第叁方平台提供者應當建立藥品網絡銷售質量管理體系,設置專門機構,並配備藥學技術人員等相關專業人員,建立並實施藥品質量管理、配送管理等制度。
從實際情況來看,已上市的阿裏健康、京東健康以及正在赴港上市的藥師幫都涉及 “平台+自營”這一業務。由此可見,“平台+自營”是一個較爲常見的商業現象,在各個行業中普遍存在。因此,這一規定被外界在一定程度上誤解爲,當前主流的醫藥電商銷售模式將迎來巨大調整。
過度解讀及觀點分歧引發了短暫市場恐慌,6月22日,阿裏健康、京東健康股價遭遇下挫。但隨後兩個交易日表現迅速回暖,截至6月24日收盤,兩家公司股票分別積累了8.79%和11.47%的漲幅。
行業人士表示,《草案》中第叁方平台不直接銷售藥品,指的是平台本身不能作爲經營主體來銷售藥品,而目前很多平台采取的是通過自營藥房來銷售藥品,二者屬于不同的主體。《征求意見稿》的上述要求只是明確了平台與自營的界限,不會對醫藥電商業務産生重大影響。
從本質而言,《草案》內容是逐漸規範而非打壓。當前疫情環境下,醫藥電商極大的方便了基層藥店終端及C端消費者進行線上采購、保證藥品的穩定供應,同時也爲一大批醫藥零售企業帶來了線上流量。不僅提升了服務效率,還推動了藥品零售業態的轉型升級。政策法規的調整勢必不是簡單收縮,持續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通過監管打造健康的市場環境,推動行業實現規範發展和良性競爭才是方向和目的所在。
同時,《征求意見稿》中還暫未對“直接參與”做出更詳細界定,業界對于該要求最終能否落地、如何落地,以及是否會進行調整等也存在較大分歧。因此關于後續政策,藥監局必然會站在促進行業良性發展的角度繼續調整,最終結果還需要等待最終的官方定案與解讀。
本文選編自“億歐網”作者:億歐;智通財經編輯:徐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