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當地時間周一,歐盟提交的一份文件顯示,美國芯片制造商英特爾(INTC.US)向歐盟委員會索要5.93億歐元(6.24億美元)利息賠償。當時歐盟法院裁定,對于那些被撤銷的反壟斷案件中已經支付的罰款,執行機構應該支付利息。據了解,英特爾于五個月前說服歐盟第二高等法院撤銷了10.6億歐元(12億美元)反壟斷罰款。
英特爾與歐盟的這場反壟斷案要追溯到2009年。當年,歐盟因英特爾針對AMD(AMD.US)的反競爭行爲對其處以10.6億歐元的罰款,創下了歐盟反壟斷罰金之最。當時,歐盟委員會指控英特爾試圖通過向戴爾(DELL.US)和惠普(HPQ.US)等個人電腦制造商提供回扣,促使它們從英特爾購買大部分CPU,進而打壓其競爭對手AMD。
然而,2014年,英特爾對歐盟委員會的這一決定提出了質疑。經過廣泛的評估後,法院維持了歐盟委員會2009年的罰款決定。2017年的時候,英特爾將此案提交給了歐盟法院。歐盟法院不同意歐盟委員會在2014年做出的決定,並命令一家普通法院再次審查此案。
2020年3月份,英特爾表示,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在10多年前對英特爾處以10.6億歐元罰款的決定存在錯誤。今年1月份,歐洲第二高等法院駁回了歐盟對英特爾處以的10.6億歐元反壟斷罰款。隨後,歐盟委員會向英特爾返還了10.6億歐元罰款。
據悉,英特爾在向總部位于盧森堡的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提交的申請中稱,歐盟委員會拒絕向該公司償還違約利息。歐盟委員會是歐盟27個成員國中的競爭監管機構。
英特爾解釋稱,其索賠依據是自2009年5月歐洲央行開始執行的1.25%再融資利率。從2009年8月到今年2月歐盟償還該公司罰款,減去歐盟委員會支付給英特爾的3800萬歐元利息,該利率應提高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