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25日丨山水比德(300844.SZ)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廣州山水比德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孫虎、周喬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27號),警示函主要內容如下:
“廣州山水比德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孫虎、周喬:
經查,山水比德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22年2月11日,山水比德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消息稱,公司成立數字科技總院,下設元宇宙事業部和智慧山水科技公司,並宣佈公司正式被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員會接納為成員。同時,山水比德還披露與奇妙之旅文化旅遊管理(佛山)有限公司簽訂元宇宙綜合度假旅遊區戰略合作協議。山水比德未按照規定在證券交易所的網站和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媒體發佈前述信息,且未充分説明公司與有關主體簽訂的戰略合作事項和“元宇宙”概念的相關性,未充分提示公司在“元宇宙”領域資源、技術儲備等的不足以及可能的經營風險,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風險提示不充分。
山水比德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八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孫虎及董事會祕書周喬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山水比德、孫虎、周喬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依法依規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警示函後,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以此為鑑,切實加強對《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和培訓。公司將嚴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範要求,強化規範運作意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