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香港金管局今日(2月23日)聯同“銀行業中小企貸款協調機制”(協調機制)宣布,再次延長“預先批核還息不還本”計劃(計劃)6個月至2022年10月底。計劃亦同時提供一個爲期一年的部分本金還款選項,讓有意願和有能力的借款人逐步回複正常還款。
計劃推出以來先後展期叁次,部分參與計劃的企業已經“還息不還本”超過兩年,對銀行的風險管理帶來一定挑戰。盡管如此,考慮到香港疫情轉趨嚴峻,個別企業的經營情況再度陷入困難,香港金管局和協調機制決定再次延長計劃6個月至10月底。另一方面,協調機制留意到一些參與計劃的企業的還款能力已經有所恢複,並希望有較爲明確的還款安排。有見及此,計劃將會提供選項,讓企業以自願的方式選擇在未來一年恢複償還按原定還款計劃應償還本金金額的20%。
有意參與“還息不還本”展期的企業客戶,于2022年5月至10月期間的貸款本金還款期可獲延長6個月。貿易融資貸款本金還款期則可獲延長90天。屬自償性的貿易融資貸款,銀行可要求客戶當收到相關款項後償還貸款。有需要貸款展期的企業客戶可以聯絡銀行,銀行將以預先批核原則處理。如果同一筆貸款自原貸款日起連續展期540天或以上(或同一筆貿易融資貸款自原貸款日起連續展期270天或以上),銀行可以彈性爲客戶提供不同的信貸支援方案,確保有需要的客戶在符合審慎風險管理原則下繼續得到適切的援助。
正在參與“還息不還本”的企業客戶,可以在任何時間自願選擇開始部分本金還款。客戶原則上恢複償還按原定還款計劃應償還本金金額的20%,爲期一年。就不同種類貸款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分期貸款方面,例如物業抵押貸款和商用汽車貸款,每期本金還款額爲原定還款額的20%,爲期一年。貸款年期一般予以相應延長。銀行可以根據相同原則,處理以個人名義敘造的商用汽車貸款。
貿易融資貸款、將在未來一年內到期償還的貸款或循環貸款未償還余額,銀行可以按實際情況與客戶協商,容許客戶在兩年內分期償還相關貸款。
至于一年後之本金還款安排,香港金管局和協調機制會在按部就班的前提下適時作出檢討。
疫情對經濟活動以及企業運作帶來一定影響,香港金管局呼籲銀行繼續以包容的態度處理面對短期困難的客戶,在符合審慎風險管理原則下,繼續提供彈性安排及可行協助。
本文選編自“香港金融管理局”;智通財經編輯:韓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