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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投資大事!中國國家版權局:數字音樂平臺等除特殊情況外 不得簽獨家版權協議

發布 2022-1-7 上午08:47
娛樂圈投資大事!中國國家版權局:數字音樂平臺等除特殊情況外 不得簽獨家版權協議

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中國國家版權局6日在京約談主要唱片公司、詞曲版權公司和數字音樂平臺等,要求數字音樂產業各方協力維護數字音樂版權秩序,構建數字音樂版權良好生態。當局表示, 數字音樂平臺等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簽獨家版權協議。

中國國家版權局高度重視數字音樂版權保護工作,2015年將數字音樂版權專項整治納入“劍網行動”重點任務,制定了數字音樂正版化“三步走”工作思路,即打擊侵權盜版、規范授權模式和完善商業模式,有力推動中國數字音樂產業發展。但由于音樂作品版權問題較為複雜、作品應用場景多樣,以及歷史形成的授權模式不夠完善等多種因素,數字音樂產業各方版權關系需進一步規范理順。

據中國國家版權局在約談中要求數字音樂產業各方遵守著作權法律法規,依法行使和維護權利,抵制各類侵犯音樂著作權行為,配合國家版權局對數字音樂的版權重點監管工作,落實相關部門維護數字音樂版權秩序的措施,支持相關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依法開展數字音樂授權工作,促進數字音樂廣泛有序傳播。

約談強調,各唱片公司、詞曲版權公司、數字音樂平臺應採取符合音樂傳播規律、公平合理原則和國際慣例規則的授權模式,應通過保底金加實際使用量分成模式結算,除特殊情況外不得簽署獨家版權協議。

完善內部版權管理制度,授權音樂作品應當曲庫目錄明確、版權權屬清晰,維護音樂作品著作權人和相關權利人合法權益;優先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數字音樂產業各方之間的版權糾紛;積極探索新場景、新業態音樂作品授權使用機制;建立符合市場需求的數字音樂版權運營模式。

與會單位表示,將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版權局約談要求,進一步完善數字音樂授權模式和商業模式,共同推動構建數字音樂版權良好生態,促進中國數字音樂市場繁榮健康發展。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20年1月起,對騰訊涉及“經營者集中”行為立案調查,并于7月24日對騰訊作出處罰,要求騰訊跟相關公司在30天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等。

騰訊于同年8月底宣布,和上游版權方的多數獨家協議已按期解約;未按期解約的,則聲明放棄相關獨家授權權利,并指上游版權方可自行授權其他經營者,騰訊不追究相關責任。

據人民網消息,抖音與中國唱片集團于近日達成音樂版權合作,雙方將在歌曲版權、音樂產品、新歌創作等方面展開合作。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唱片集團是中國歷史悠久的國家級音像出版集團,擁有數十萬優秀的音樂、戲曲、文學、影視劇以及舞蹈、文獻等作品,被譽為音像出版業的“國家隊”,民族音樂的“博物館”。

中國唱片集團保存了大量國家珍貴文化資源,出版發行了《黃河大合唱》、《賈世駿——大海航行靠舵手》、《越劇——血手印》、《春江花月夜》、《鳥翅》等珍貴唱片。目前,中國唱片集團部分版權歌曲已上架抖音,用戶可進行收聽全曲與短視頻創作。

據悉,截止2021年11月,抖音已與2000多家音樂版權方建立合作,正版曲庫中的歌曲已達幾千萬首,覆蓋流行、說唱、中國傳統、民謠、電音、國風、搖滾、鄉村、R&B、童謠等18種曲風。

抖音方面表示,平臺十分重視歌曲的版權合作,通過版權采購、提供暢通的侵權投訴渠道等措施支持原創內容,嚴厲反對打擊侵權盜版行為。未來,抖音與中國唱片集團將會展開更多、更深層次的創新合作,共同推動中國音樂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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