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據報道,歐盟議員就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規則達成協議,這是限制數字經濟中反競爭行爲的舉措之一。
報道稱,歐洲議會的主要政黨同意了一項協議,該協議將適用于市值至少800億歐元(合910億美元),並提供至少一項互聯網服務(如在線搜索)的公司。
新達成的協議將導致更多公司被納入歐盟數字市場法案(DMA)的監管範圍。DMA由歐盟反壟斷主管瑪格麗特•維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去年提出,旨在通過列出“做什麽”和“不做什麽”來限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權力。歐盟方面希望明年實施該法案。
谷歌(GOOG.US)、亞馬遜(AMZN.US)、蘋果(AAPL.US)、Meta Platforms(FB.US)、微軟(MSFT.US)等科技巨頭都在監管範圍內。
據悉,上周,歐盟國家代表達成一致,歐盟委員會將會成爲新科技規則的唯一執行者。歐盟部長們將會在11月25日正式批准新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