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表示,谷歌(GOOG.US)、亞馬遜(AMZN.US)、蘋果(AAPL.US)、Facebook(FB.US)和微軟(MSFT.US)在10年時間裏利用申報要求中的“漏洞”,進行了數百宗未申報的收購事項。
當地時間周叁,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發布了一份研究報告,調查了大型科技巨頭在2010年和2019年之間的收購情況,這些科技巨頭爲按市值計算排名前五的科技公司。
長期以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一直在調查從技術上來說不需要申報反壟斷審查的交易,以審查在規模較小的收購中是否仍存在競爭利害關系。
該研究聚焦于616宗價值100萬美元或以上的收購,發現其中94宗超過了《Hart-Scott-Rodino》法案規定的交易規模申報門檻,不過該門檻也有特殊例外。在36%的交易中,收購者承擔了債務或負債,如果再加上收購價格,將使交易規模超過HSR法案申報門檻。
FTC主席Lina Khan表示:“雖然委員會的執法行動已側重于數字平台如何通過收購擺脫競爭威脅,但這項研究強調了公司層面收購戰略的系統性。”
“它反映了這些公司投入大量資源收購初創企業、專利組合和整個技術團隊方面投的程度,以及他們是如何在我們規定的範圍之外做這些事情。”
在新聞發布會上,Khan表示反壟斷當局需要更加積極地確保公司沒有利用法案中的漏洞。
據了解,Khan長期以來一直對科技巨頭持批判態度,今年6月,參議院批准他擔任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