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市場主權債券投資者正採取積極措施,以規避紐約擬議的主權債務立法可能帶來的限制。為應對可能限制債權人回收並規定重組支付公式的法案,投資者正在新債券交易中加入允許改變爭議解決管轄權的條款。
斯里蘭卡的一項債券交易中目前正在考慮這樣的條款,而去年蘇里南的一項協議中也包含了類似條款。這些條款允許債券持有人就改變管轄權進行投票,斯里蘭卡的條款只需20%的債券持有人即可發起投票,且不給予政府否決權。相比之下,蘇里南的條款允許50%的債券持有人投票,但賦予該國否決管轄權變更的權力。
紐約州擬議的法律變更引發了金融公司的擔憂,他們認為這些措施可能會增加投資者和借款人的風險和成本。
這項在過去兩年未能通過的立法旨在簡化違約程序,減輕債務國的談判負擔。然而,投資者擔心強制性損失對私人債權人來說可能是不可持續的,這與政府債權人不同。
在贊比亞等國家違約並經歷三年重組過程後,有關債務公平性的爭論變得更加激烈。
債務正義倡導者支持紐約的法案,但投資者對其影響持謹慎態度。世界銀行強調了一場"無聲的債務危機",預計新興國家今年的債務償還成本將達到4,000億美元。
法律專家和聯合國官員,如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機構秘書長Rebeca Grynspan,強調立法需要平衡,以避免將私營部門從有益的債務工具中驅離。
雖然較新的法律條款(包括自然災害條款)已經提供了一些保護,但如果監管過度,私營部門可能會尋求替代管轄區。
將管轄權從紐約轉移到英國法律被認為是可行的,因為這兩個地方都有成熟的法律體系,能夠處理主權債務違約。
然而,根據Weil Gotshal律師事務所高級重組合夥人Andrew Wilkinson的說法,在沒有既定法律和經驗豐富的法官基礎上創建新的重組制度將是具有挑戰性的。
Reuters為本文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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