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中國陝西省紫陽縣人民法院在週一(1月22日)發佈消息稱,已駁回一宗USDT美元穩定幣外匯交易起訴案件,稱全案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法官強調,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央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發佈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載明,代幣發行融資已被認定爲非法金融活動。
紫陽縣人民法院網站指出,2023年10月初,鎮巴縣觀音鎮翠花與紫陽縣向陽鎮如花認識,經瞭解,如花使用一款名爲GlbaeliZeraoa的APP進行投資,該APP使用U易進行交易,即USDT,如花告知翠花,在該APP中投資產品穩賺不賠,可爲翠花進行兌換投資。
(來源:紫陽縣人民法院網站)
翠花分別於2023年10月24日向如花銀行卡轉入43775元人民幣,10月27日向如花微信轉賬25096元,同日向如花銀行卡轉賬50000元。如花爲翠花兌換了投資所需要的U易,之後翠花通過APP購買產品,僅成功提現6200元。
直至2023年11月1日,翠花購買產品到期,再次提現失敗。翠花找如花要求退還上述款項,但如花始終拒絕退還。故翠花向紫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如花向其返還款項112671元,並支付資金佔用利息。
紫陽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應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發佈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載明,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根據公告,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爲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爲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本案中,翠花在互聯網上委託如花通過USDT進行理財投資,不屬於民事法律調整和保護的範疇,其行爲造成的後果由翠花自行承擔。2024年1月,紫陽縣人民法院依法駁回翠花的訴訟請求。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2023年底,山西忻州五寨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日常網絡巡查中發現有人制作企業負面輿情視頻進行敲詐勒索。
「小警之家微」信公衆號指出,辦案民警經過夙夜奮戰科學研判,成功打掉一跨五省六市制作網絡負面輿情敲詐勒索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破獲刑事案件11起,扣押涉案電腦11臺、銀行卡36張、手機31部、帕拉共和國身份證1張,查獲涉案資金10萬餘元,50512.84枚USDT,摺合人民幣約36萬餘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微信公衆號)
紫陽縣人民法院文章寫道:「近年來,各地涉虛擬貨幣交易糾紛時有發生,儘管監管部門一再發文,但一些投資者依舊摩拳擦掌,希望能‘入場’賺個盆滿鉢滿,鎮巴縣的翠花就是其中一員。那麼,買了虛擬貨幣,錢打水漂怎麼辦?」
該院強調,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對於開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易有風險,投資需謹慎。虛擬貨幣交易不僅投機風險大,且已被認定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廣大投資者要自覺抵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投機誘惑,切勿賠了夫人又折兵,」法院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