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新消息!重慶審結一起USDT重大洗黑錢案 21人判刑、人均背上1億……

發布 2023-11-2 下午04:46
中國最新消息!重慶審結一起USDT重大洗黑錢案 21人判刑、人均背上1億……
USDT/USD
-

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重慶市銅梁區人民法院週四(11月2日)在官方微信公衆號披露,該院近期審結一起幫助犯罪分子轉移資金至境外的USDT虛擬貨幣洗黑錢案件,涉案金額高達22.5億餘元人民幣,獲利累計達2262萬餘元,21人被判刑,意味着人均背上1億元。

據重慶銅梁法院闡述基本案情,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下旬,被告人「蔣某某」夥同被告人「鄭某某」,不斷吸收「覃某某」等19名成員,明確責任分工,根據與上家的約定,避開線上交易平臺,以明顯異於市場的價格,通過線下比特派收款錢包等方式收取上游犯罪分子實施網絡詐騙、網絡博弈等犯罪所得轉換成的泰達幣,即Tether發行商所推出的USDT,隨即在虛擬貨幣網絡交易平臺售賣。

(來源:微信公衆號)

通過編造提取工程款、民工工資等幌子,組織團伙成員分別到重慶市、四川省、上海市等多個省市銀行櫃檯取現,取現金額每次幾十萬元至幾百萬元人民幣不等,取現後再利用拉桿箱、揹包等打包現金,乘坐飛機運送至福建省廈門、安溪等地,將現金交付給上家指定的對象,每次交付的現金達1000萬元至數千萬元人民幣不等。

截至案發時,「蔣某某」等人以該種方式共爲境外人員轉移錢款累計金額達22.5億餘元,獲利累計達2262萬餘元。

銅梁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等19人分工協作,以明顯異於市場的價格和交易方式與他人進行虛擬貨幣交易,應當明知虛擬貨幣可能來源於他人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在此情況下給予銀行卡、以虛擬貨幣交易方式套現人民幣並進行資金轉移,金額累計達22.5億餘元,情節嚴重,其行爲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

「遂本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處被告人蔣某某有期徒刑6年3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判處被告人鄭某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50萬元;判處被告人覃某某等19人1年至2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重慶銅梁法院裁決道。

該法院向中國投資者呼籲,一方面要加強認知和判斷,時刻銘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所謂快速搞錢的方法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另一方面也告誡大家,千萬要捂好自己的「錢袋子」,否則一旦掉入電信網絡詐騙陷阱,損失就很難挽回。

中國人民法院報10月26日刊登《虛擬貨幣結算支付型幫助行爲的犯罪認定》,文中明確定義虛擬貨幣結算支付型幫助行爲指的是,運用虛擬貨幣爲他人實施電信詐騙提供財物轉移幫助的行爲。

「以完成詐騙罪爲分界點,界定虛擬貨幣結算支付行爲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爲,還是上游電信詐騙的幫助行爲。而判定詐騙是否完成,主要看被害人是否已實際失去對被騙錢款的控制。一旦被害人無法再對資金進行有效控制,認定詐騙行爲已經完成,」該報界定稱。

文章中也判定犯罪所得的特徵有三個,分別是財產性,犯罪所得是財物,具有可流通性和客觀的財產價值,不僅限於有形資產,還包括無形資產,如存款債權、股權等財產性利益;刑事違法性,犯罪所得必須是由違法行爲產生的,並且這種違法行爲必須屬於刑事犯罪,由合法行爲、民事違約或行政違法行爲所得的財產不在此範圍內;確定性,犯罪所得必須明確地歸屬於犯罪者,涵蓋犯罪者一切違法所得,具有主體與數額兩方面的確定性。

原文鏈接

最新評論

風險聲明: 金融工具及/或加密貨幣交易涉及高風險,包括可損失部分或全部投資金額,因此未必適合所有投資者。加密貨幣價格波幅極大,並可能會受到金融、監管或政治事件等多種外部因素影響。保證金交易會增加金融風險。
交易金融工具或加密貨幣之前,你應完全瞭解與金融市場交易相關的風險和代價、細心考慮你的投資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取向,並在有需要時尋求專業建議。
Fusion Media 謹此提醒,本網站上含有的數據資料並非一定即時提供或準確。網站上的數據和價格並非一定由任何市場或交易所提供,而可能由市場作價者提供,因此價格未必準確,且可能與任何特定市場的實際價格有所出入。這表示價格只作參考之用,而並不適合作交易用途。 假如在本網站內交易或倚賴本網站上的資訊,導致你遭到任何損失或傷害,Fusion Media 及本網站上的任何數據提供者恕不負責。
未經 Fusion Media 及/或數據提供者事先給予明確書面許可,禁止使用、儲存、複製、展示、修改、傳輸或發佈本網站上含有的數據。所有知識產權均由提供者及/或在本網站上提供數據的交易所擁有。
Fusion Media 可能會因網站上出現的廣告,並根據你與廣告或廣告商產生的互動,而獲得廣告商提供的報酬。
本協議以英文為主要語言。英文版如與香港中文版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為準。
© 2007-2025 - Fusion Media Limited保留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