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洛杉磯 - 根據最近的SEC文件,Puma Biotechnology, Inc. (NASDAQ:PBYI)在其對阿斯利康(AstraZeneca)的專利侵權訴訟中經歷了一系列法律發展。這起案件涉及阿斯利康的Tagrisso®侵犯Puma兩項專利的指控,目前已得到一個喜憂參半的裁決:陪審團裁定Puma的授權合作夥伴惠氏(Wyeth)在侵權問題上勝訴,但法院隨後認定某些專利權利要求無效。
這場法律戰始於2021年9月22日,當時Puma和共同原告惠氏對阿斯利康提起訴訟,指控其圍繞Tagrisso®(一種用於治療某些類型非小細胞肺癌的藥物)的商業活動侵犯了美國專利號10,603,314和10,596,162。Puma根據與輝瑞公司(惠氏的母公司)的協議,擁有這些專利的獨家權利。
經過一系列法律程序,包括Markman聽證會以及事實和專家調查的結束,法院駁回了雙方的簡易判決動議和Daubert動議。然而,法院明確指出,不能就專利發布前的任何期間授予損害賠償。Puma因憲法上的訴訟地位問題被駁回案件,由惠氏繼續訴訟。
在2024年5月13日至17日舉行的陪審團審判中,惠氏勝訴,陪審團認定Tagrisso®侵犯了所主張的專利權利要求,並駁回了阿斯利康的無效性挑戰。陪審團判給惠氏1.075億美元的賠償,用於補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過往侵權行為。
隨後,在2024年8月6日的法官審判中,法院裁定惠氏勝訴,駁回了阿斯利康關於專利無效性和其他辯護的主張。然而,法院於2024年8月14日部分批准了阿斯利康的法律判決動議,認定專利因缺乏可實施性和對特定權利要求限制的充分書面描述而無效。阿斯利康動議的所有其他方面均被駁回。
惠氏堅持專利有效的立場,於2024年9月12日提交了上訴通知,對法院的判決和其他不利裁決提出質疑。SEC文件指出,Puma保留從阿斯利康訴訟中獲得金錢賠償的合同權利,不受法院最近命令的影響。
這個複雜的法律問題仍在繼續發展,截至2024年7月16日,雙方已完成審判後動議的簡報。本案信息基於新聞稿聲明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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