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0月18日,香港證監會與香港聯交所發佈聯合聲明,宣佈將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時間表,以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爲區內領先的國際新股集資市場的吸引力。
若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提交的新上市申請及相關材料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及/或《上市規則》下的所有適用規定及指引,即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香港證監會及香港聯交所會緊密溝通以避免重複提問,在分別發出最多兩輪監管意見後,各自評估並指出有關申請是否存在任何重大監管關注事項(監管評估)。
在此情況下,香港證監會及香港聯交所將分別在不多於40個營業日內確認相關申請是否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在確認沒有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後,香港聯交所會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共同落實上市文件披露,然後相關申請便可進行上市委員會聆訊。
申請人及其保薦人預期可於總共約60個營業日內就監管機構提出的意見給予完美答覆。待取得上市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門或監管機構批准後,申請程序預計可於六個月的申請有效期內完成。
對於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已於A股上市的公司在香港提交新上市申請時,若符合以下條件: (1) 預計市值至少達100億港元;(2) 在具有法律意見支持的基礎上,確認該公司在遞交新上市申請前的兩個完整財政年度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與A股上市相關的法律及法規,則其新上市申請可按照以下快速審批時間表進行審批(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
在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下,若合資格A股上市公司提交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香港證監會及香港聯交所分別只會發出一輪監管意見。在此情況下,兩家監管機構各自的監管評估將在不多於30個營業日內完成(而非上述適用於“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的不多於40個營業日)。
若香港證監會及/或香港聯交所經監管評估後指出有關合資格A股上市公司的新上市申請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則不再適用,而該申請將根據下面所述的“需時較長的申請”列出的流程處理。
對於“需時較長的申請”,若香港證監會及/或香港聯交所認爲上市申請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例如申請人不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及/或《上市規則》;及/或上市文件質素欠佳;又或申請人有任何新的重大發展,或對監管機構的意見未能作出完美答覆,香港證監會及香港聯交所將積極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溝通,以協助其理解相關監管關注事項。
香港證監會及香港聯交所相信,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將令兩家監管機構發出意見的時間及次數更加清晰明確,提升整體新上市申請審批程序的透明度,便利準發行人在香港上市。申請人及其保薦人若對監管機構提出的意見有任何疑問,應與監管機構溝通。
香港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戴霖先生表示,香港證監會一直致力提升上市監管的透明度、問責和效率。香港證監會全力支持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這項有助提升香港資本市場的全球競爭力及吸引力。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女士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履行前線監管機構的職責,審慎並有效率地審批新上市申請。相信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包括推行合資格A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將有助提升新上市申請審批程序的清晰度和確定性,有助申請人及其顧問制定上市計劃,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期待與潛在發行人及其顧問繼續緊密合作,在各方的支持和配合下,高效、及時地處理上市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