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對于雙向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相關問題,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7月21日)表示,預計“南向通”起步階段主要包括存款,以及低至中風險和非複雜的債券及在香港注冊成立並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的基金。
許正宇指出,就“北向通”投資者資格和“南向通”理財産品範圍而言,現行落實安排的構思如下:
“北向通”投資者資格: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並且經香港銀行按香港金管局于2019年9月25日發出的通告《關于投資、保險及強制性公積金産品的投資者保障措施》評估爲不屬于弱勢社群的客戶,將可參與“北向通”。
“南向通”理財産品範圍:考慮到需要讓一般投資者逐步加深對兩地理財産品和環境的認識,理財通于起步階段將先涵蓋風險較低和相對簡單的理財産品。因此,一些結構性産品或主要投資于衍生工具的産品(例如期貨、期權)將不會列入合資格産品範圍內。預計“南向通”起步階段主要包括存款,以及低至中風險和非複雜的債券及在香港注冊成立並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的基金。
此外,許正宇也提出,根據現行落實安排的構思,內地投資者在香港銀行的投資賬戶的資金,應從其內地銀行的彙款賬戶彙進,或來自“南向通”下的投資收益。資金只可用于購買理財通下的合資格理財産品,亦不能用作質押、杠杆、保證等用途。因此,預計香港銀行對內地投資者進行盡職審查及管理其後的投資活動時,將無需獲取內地投資者的信用狀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