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上周6月1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推動金融機構減費讓利惠企利民,相關措施預計每年可為企業和群眾減負240億元。李克強指出,去年金融機構減費讓利有效支持了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特別是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減費讓利措施,對經濟穩定恢復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李克強表示,今年要繼續發揮金融機構作用,采取減費措施,幫助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降低成本,減輕上游大宗商品漲價傳導壓力。
當天會議確定6方面減費措施,包括:鼓勵免收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支付賬戶提現手續費,將網絡支付商戶手續費降低10%,降低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推動減免小微企業跨行轉賬匯款手續費,推動降低自動取款機跨行取現手續費等。這些措施預計每年可為企業和群眾減負240億元。
李克強要求,要不折不扣推動相關減費措施落實到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吸納帶動了大量就業,蘊藏著巨大的創業創新活力,要引導金融機構予以支持。”總理說,“反過來說,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都充滿生機活力,金融機構才有連綿不斷的‘活水來源’。”
回顧上周重磅信息,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早在6月1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7次委務會討論通過,而現在予以發布自8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一些市場機構競相在國內采集價格信息和編制發布價格指數,對促進價格合理形成、提高價格信號透明度、提升中國價格指數影響力,進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存在一些價格指數行為主體系利益相關方、指數信息不公開不透明、命名隨意等問題,特別是部分價格指數編制發布科學性差和隨意性大,擾亂了市場預期,加劇了市場波動。
隨著價格市場化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已由市場形成。放開價格不等于放任不管,規范價格指數行為既是引導市場價格合理形成的客觀需要,也是促進價格指數市場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發展的內在要求。為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中國發改委在反復研究論證、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建議基礎上,制定出臺了《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適用范圍為在中國境內與價格指數相關的各種行為,但不適用于政府部門編制的價格指數和基于在中央對手方交易的金融產品價格編制的價格指數。
《辦法》對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未設定準入門檻,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編制發布價格指數,無需通過申請、審核、備案等獲取資格。僅從編制發布價格指數所需基本能力的角度出發,對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提出了一些原則性要求,如具備獨立性,具有合法穩定的價格信息來源,具有必備的專業人員、設施、技能、組織架構等。這是保證價格指數市場正常、規范運行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