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東洋本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將在 5 月 15 日召開,對於修改公司章程等5 個議案進行表決。投票在即,這兩天網上有關董事會自設保護門檻細,修改投票計票方式、增設特別事項等防範“野蠻人”入內條款,討論已熱鬧非凡;今天細看公司章程修改條款對照表,又有新發現夾塞條款,蘊含深意?理不清夾塞是“餡餅”還是“陷阱”?
比對如下:
——來源證監會(2023)62 號公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來源 www.gov.cn 網頁《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來源東方財富官網,東方海洋公司公告
1、重整後東洋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
東方海洋重整前是煙臺民營上市公司的明星,擁有輝煌歷史,自 2018 年起深陷經營困局,2023 年 12 月五礦金通聯合深圳前海國元、當地政府等相關方完成重整。重整後五礦金通位居第一大股東,出資額度清晰,但國資比例無法穿透精準查找,作爲基金管理人,自有國資跟投,佔比不會很大;第二大股東爲深證前海國元,民營基金管理公司,民間資本;第三大股東爲湖南優禾,民營資本;國資股東除五礦金通自有跟投資金外,國有資本還有政府平臺公司“煙臺正大城投”,地方國資山東高速以及原債權銀行轉股部分,合計持股比例估計不超過公司股份的 15%。重整後東方海洋已成爲一家無實際控制人民營資本爲主的公衆公司。如此修改公司章程,增設條款,完全按照國有控股企業的治理結構實施管理,是否真的對症,值得深思。
2、公司決策誰說了算,信託責任,信誰又能託付給誰?
摘星脫帽尚未塵埃落定,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調整也未到位。隨年報同日發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通知,修改公司章程,東道主急迫性、緊迫性可見一斑。將民營企業按國有企業實施黨委集體領導,是落實責任擔當,積極作爲的有效手段之一。以落實《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爲理由,加入限制性內容,目的是否純粹?現在是市場經濟,顧及一下提案的合規性、可實施性以及企業的獨立性。央企五礦引領,企業黨委護航,加強風險控制能力無可厚非。但黨委議事規則以及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相關制度安排隻字未提,企業設立黨委委員來自何處,如何參與重大決策,上級黨委如何領導,歸口何處等等公司的治理體系與經營管理結構是否相應調整,無人知曉,留下的後門,狗尾續貂?但願這樣有頭無尾的條款不要成爲當地遺老的護身符、避風港,或者驅趕外部“野蠻人”的金箍棒。是“餡餅”還是”陷阱”,不得不令人百思求解,這樣的議案讓人如何投票?公司決策誰說了算,信託責任,信誰又能託付給誰?。
3、重生之路艱辛漫長
市場經濟,誠信重於泰山,困境中東方海洋誠信業已破產,誠信重建之路艱辛漫長,企業經營恢復有待時日,中小投資者的心也需要呵護。緊抓餡餅,避讓陷阱,尊重自我,投下莊嚴一票。苔花如米小 ,也學牡丹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