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中信證券發佈研報稱,在地緣風險或將加劇的預期下,國家深化“一帶一路”合作對穩出口有望發揮重要作用,加之中東、東南亞等熱點地區基建需求旺盛,我國工程企業出海具備增量發展機遇。近年來,我國工程企業出海動力足,並向高質量可持續發展轉型,新訂單增量或取得新突破,未來海外收入和業績增長值得期待。若明年新一屆“一帶一路 ”國際合作高峯論壇召開,有望促進工程企業海外發展,同時亦有望催化板塊行情,當前時點重點獲益企業投資價值凸現。
中信證券主要觀點如下:
貿易衝突風險或將加劇,深化帶路合作有望助力穩出口
今年以來,我國出口逐漸恢復,但是在地緣風險或將加劇的預期下,明年二季度起我國出口或有所承壓。在此背景下,深化“一帶一路”合作對於緩解因貿易衝突帶來的影響意義重大,而對於“一帶一路”共建國家的工程服務出口或將進一步發揮穩服務出口的壓艙石作用。今年以來,我國正持續推進“一帶一路”外交合作,12月1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四次“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座談會上再次強調要堅定不移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另外,若明年召開新一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峯論壇,或將加力推動包括基建在內的多方合作。
熱點地區工程需求旺盛,持續創造發展機遇
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公佈的“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基建需求指數顯示,2024年“一帶一路”國家基建需求已達近十年最高水平,並帶來了更多新項目增量。截至今年11月,我國在“一帶一路 ”共建國家承包工程新籤合同額同比增長15.7%,存量工程建設亦穩步推進。分地區看,中東和東南亞是本輪“一帶一路”基建發展熱土,包括沙特、阿聯酋、埃及、印尼、馬來西亞、越南等在內的熱點國家新的基建規劃或重點項目在今年相繼落地或加速推進。
根據中國“一帶一路”網披露的重點項目,今年以來我國企業適應熱點國家的發展需求,重點參與交通、能源和工業類基建項目。在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有望進一步深化的預期下,“一帶一路”熱點國家旺盛的基建需求有望爲我國工程持續創造發展機遇。
工程企業出海動力足,收入和訂單等取得新突破
在國內基建增量發展預期放緩,而熱點國家基建需求旺盛的背景下,出海領先的頭部工程央企、國際工程企業、包括上海港灣在內的海外專精優質民企在近年重點發力“一帶一路”市場。收入方面,今年上半年多數工程央企和國際工程企業的海外收入實現同比增長,其中上海港灣海外收入同比高增59.8%,佔比達90.2%。
訂單方面,多數工程央企和國際工程企業的海外訂單增長情況明顯好於中國內地,而上海港灣的海外訂單則同比高增92%,預計未來海外收入和業績增長彈性高。相比之下,部分其他企業亦取得海外新進展乃至突破。綜合來看,近年工程服務企業出海普遍具有較強的動力,在“一帶一路”增量機遇下,未來海外成果值得期待。
海外工程更加註重風險防控,工程合作向高質量轉型
2023年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峯論壇舉行以來,重質量、謀共贏成爲合作發展主基調。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四次“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座談會上再次強調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行穩致遠。在此背景下,商務部於今年5月發佈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備案和立項管理辦法》更加聚焦海外工程風險管控和質量保障。
近年來,主管部門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亦對企業項目風險防範亦加強指導,推進“一帶一路”工程合作高質量轉型。企業維度看,近年來領先的出海工程企業承接項目主要聚焦政治經濟較爲穩定的國家和地區,問題項目涉及金額明顯減少。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企業承接海外項目更加重視資金安全,主動減少承接需要大額墊資的項目,挑選業主資金實力強,付款模式好,回款效率高的優質項目,其風險更加可控。
覆盤歷史,新一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峯論壇有望利好企業發展並催化板塊行情
如果按照每兩年舉辦一次的頻率推斷,新一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峯論壇有望在明年召開。對於企業而言,這能夠進一步增進我國工程企業與“一帶一路”國家領導和企業間的交流,促進深化合作,有望獲得更多訂單增量,後續或將推動其海外收入和業績增長。覆盤歷史來看,“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峯論壇等大事件對於工程服務板塊的催化作用明顯。中信證券認爲,若明年國際合作高峯論壇召開,期間主要獲益的工程企業在獲得海外訂單的同時,或將具備超額投資收益。
投資策略
在地緣風險加劇的預期下,深化“一帶一路”合作勢在必行。而包括中東、東南亞等在內的“一帶一路”熱點地區基建需求旺盛,正爲我國工程企業帶來增量發展機遇。近年來,我國工程企業出海動力足,且更加註重項目風險防控,進行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不斷獲得新訂單增量或取得新突破,未來海外收入和業績增長值得期待。若明年新一屆“一帶一路 ”國際合作高峯論壇等大事件如期落地,在促進工程企業海外發展的同時,有望催化板塊行情,重點獲益企業或具備超額投資收益。
風險因素
國際經濟恢復不及預期;地緣政治衝突、貿易保護主義等問題加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基建政策轉變;國際工程市場競爭持續加劇;海外項目應收賬款不能及時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