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合縱科技(300477.SZ)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合縱科技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2022年,劉澤剛時任合縱科技董事長,同時擔任天津市茂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天津茂聯)董事長,浙江盈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浙江盈聯)、天津市盛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簡稱天津盛聯)執行董事。浙江盈聯、天津盛聯爲天津茂聯的全資子公司。天津茂聯、浙江盈聯、天津盛聯爲合縱科技的關聯法人。
合縱科技全資子公司北京合縱實科電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合縱電力設備有限公司通過北京華環利達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永泰君安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茂聯、浙江盈聯、天津盛聯提供財務資助,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22年累計提供資金5.08億元,分別佔合縱科技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當期披露淨資產的21.78%、17.0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縱科技已收回上述資金。
合縱科技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行爲。合縱科技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的違法行爲。
北京監管局擬決定:對合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的罰款;對韋強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的罰款;對張曉屹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