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華源證券發佈研報稱,近日,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2屆會議(MEPC82)在倫敦IMO總部召開。其中,會議提出CII法規要求需要在2026年後進一步加嚴,以滿足IMO在2030年將航運碳強度較2008年至少降低40%的目標。經過2008年後的造船行情長期下行,船舶製造產能不斷萎縮。快速回暖的新訂單遇到持續收縮的船廠產能形成錯配,使全球各大船廠都處於產能緊張狀態,造船產能供不應求。綠色法規的持續加嚴或將加快老舊船淘汰和綠色船舶更新。
華源證券主要觀點如下:
MEPC82確定航運脫碳中期措施法規框架,確立以GFI爲核心的技術性措施,經濟性措施尚待確定
MEPC82會議聚焦於船舶排放控制、壓載水管理、黑碳排放減少、溫室氣體減排及海洋塑料垃圾防治等議題,進一步制定候選中期措施和發展生命週期溫室氣體評估框架,確立技術性措施以GFI爲核心,並精簡文案,但未確定法規的具體規定,例如GFI指標應基於WtW還是TtW、如何設定折減率、GFI參考值的基準年份、GFI的實施是按逐年實施還是階段性實施等問題上仍在存在分歧。
在經濟要素方面的討論中,各方對於收集資金管理的總體原則、收入分配應用於激勵零/近零燃料或技術(ZNZs)等方面存在一定共識,但在經濟要素所要實現的目標,構成要素的選擇、以及資金收入收集/分配等方面仍需進一步討論。同時會議完善了《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新增加了關於海事組織淨零框架條例的第5章,主要搭建了框架,草案包括中期措施條款的備選案文,這些備選案文尚待確定,具體內容仍待填充。
在脫碳短期法規上,會議提出CII法規要求需要在2026年後進一步加嚴,以滿足IMO在2030年將航運碳強度較2008年至少降低40%的目標(目前法規規定CII減排係數至2026年爲11%,每年增加2%,與目標仍有較大差距,可能會加嚴至每年降低3%)。
航運脫碳中期措施法規持續推進,重點觀察明年4月MEPC83
MEPC82會議沒有正式確定航運脫碳中期措施法規,但傳遞出未來航運環保政策趨緊的信號,加強了行業對未來更嚴格法規出臺的預期。明年4月MEPC83會議上即將推出的IMO溫室氣體減排中期措施,也就是基於減排目標的“定價機制”將成爲未來幾十年間國際航運業最重要的監管法規,預計將對航運成本、組織關係和商業模式產生巨大沖擊,將是未來幾十年國際航運界最重要的法規。該次會議擬定了《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件六修正案工作草案,將在MEPC83(2025年4月)批准法規文本。本次會議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成果,主要爲下次會議起鋪墊作用,未來最終結果確定還需重點關注MEPC83會議。
新燃料造船產能受限,船舶綠色更新週期行穩致遠
2021年疫情期間的訂單潮極大透支了行業供給能力,船廠產能持續處於緊張狀態。經過2008年後的造船行情長期下行,船舶製造產能不斷萎縮。快速回暖的新訂單遇到持續收縮的船廠產能形成錯配,使全球各大船廠都處於產能緊張狀態,造船產能供不應求。綠色法規的持續加嚴或將加快老舊船淘汰和綠色船舶更新。
從目前在手訂單看,油輪、散貨船等船型在手訂單僅滿足船隊基礎更新,距離滿足綠色更新需要還有較大缺口。新燃料船舶建造門檻高,產能更加受限,對新建船廠和破產船廠復活也增加了門檻,未來造船產能很難出現大幅增長。在這種情況下,由逐步加嚴的綠色法規推動的船隊綠色更新換代和產能供給的持續緊張是本輪造船週期的核心驅動。
標的方面:建議關注中國造船龍頭中國船舶(600150.SH)與船用發動機龍頭中國動力(600482.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