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鼎信通訊(603421.SH)發佈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王建華通知,得知其收到了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文書送達告知書((2024)京0102民初8686號),因王建華(以下稱“被告”)涉及離婚後財產糾紛,前妻張啓(以下稱“原告”)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1、解除原被告之間簽訂的離婚協議第三條第一款關於被告代持原告所享有的青島鼎信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613.24萬股代持協議約定條款,並確認上述股份由原告所有;2、判令被告和第三人(指公司)爲原告辦理青島鼎信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613.24萬股的股權變更登記手續;3、本案訴訟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