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松井股份(688157.SH)公告,2024年9月23日,公司及保薦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提交了《松井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債券申請文件的申請》和《關於撤銷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松井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債券保薦工作的申請》,分別申請撤回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文件和申請撤銷對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工作。
2024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關於終止對松井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審覈的決定》(上證科審(再融資)〔2024〕107號)。上交所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十九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決定終止對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審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