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近日印發《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性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本次修訂強化了收費的相關規定。一是明確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因其爲審計客戶提供審計以外的其他服務而影響審計收費。二是針對收費過度依賴個別審計客戶的問題強化了要求。三是針對公衆利益實體審計客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與客戶治理層溝通並公開披露收費相關信息。
原文如下:
中注協就獨立性準則公開徵求意見
2024年9月14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發布《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性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爲2024年10月31日。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肅財經紀律、從嚴打擊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的決策部署,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對註冊會計師誠信執業和獨立性的更高要求,進一步提升審計質量,保持與國際職業道德守則的持續動態趨同,中注協吸收借鑑國際職業道德守則的最新成果,並結合我國實際和實踐情況,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第4號——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進行了全面修訂。同時,爲了突出獨立性要求在職業道德規範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將該部分內容從職業道德守則中提取出來,形成專門的獨立性準則,擬作爲行政規範性文件印發,以提升其權威性和強制力。
本次修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將獨立性要求從職業道德守則中提取出來形成專門的獨立性準則。獨立性是鑑證業務的靈魂,是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原則之一。爲強調註冊會計師獨立性的重要性,並提高獨立性要求的權威性和強制力,對《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第4號——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進行全面修訂,形成專門的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性準則,擬作爲行政規範性文件印發。
二、明確了公衆利益實體的範圍並強化了相關規定。一是明確了對公衆利益實體審計客戶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時,會計師事務所需要遵循更高的獨立性要求,且應當公開披露這一事實。二是明確應當視爲公衆利益實體的實體範圍,並進一步就評價實體對公衆利益的影響程度時需要考慮的因素提供指引。
三、強化了收費的相關規定。一是明確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因其爲審計客戶提供審計以外的其他服務而影響審計收費。二是針對收費過度依賴個別審計客戶的問題強化了要求。三是針對公衆利益實體審計客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與客戶治理層溝通並公開披露收費相關信息。
四、強化了非鑑證服務的相關規定。一是明確會計師事務所不得爲公衆利益實體審計客戶提供可能因自我評價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的非鑑證服務。二是明確向公衆利益實體審計客戶提供非鑑證服務需要與客戶治理層溝通並獲得其允許。三是針對評價非鑑證服務是否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及其嚴重程度強化了規定,並針對提供某些非鑑證服務作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五、強化了與運用技術相關的規定。強化了會計師事務所爲其審計客戶提供非鑑證服務時,與運用技術相關的規定。
中注協將認真分析、吸納各方反饋意見,對文本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關論證、審議、批准程序後正式發佈。
本文編選自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智通財經編輯:陳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