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和科(002816.SZ)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趙豐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趙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
2023年12月28日,北京證監局對趙豐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趙豐作爲*ST和科的實際控制人,未及時將知悉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上市公司並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智通財經APP訊,*ST和科(002816.SZ)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趙豐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趙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
2023年12月28日,北京證監局對趙豐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趙豐作爲*ST和科的實際控制人,未及時將知悉的有關情況書面告知上市公司並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