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和科(002816.SZ)公告,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趙豐先生的通知,稱已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決定書,東方網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方網力)及其下屬子公司通過虛構合同和驗收單、提前簽署項目合同、要求客戶配合簽署驗收單等方式,在與22個客戶簽署的81個購銷合同未實際執行的情況下,依據無商業實質的驗收單據確認收入,虛增2017年、2018年收入和利潤;東方網力的子公司東方網力(蘇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蘇州網力)向4家供應商採購服務器、配套軟件等資產,部分資產未實際交付給蘇州網力,2019年、2020年蘇州網力採購固定資產的入賬金額與採購合同實際執行的金額不符;2020年12月,東方網力爲消除審計機構對其2019年度財務報表出具的保留意見,通過外部單位配合提供資金,進行無商業實質的資金循環,形式上收回預付賬款、支付應付賬款、減少其他非流動金融資產。上述事項導致東方網力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趙豐作爲東方網力時任董事長、管理委員會負責人,主持董事會工作、全面統籌公司經營管理,未勤勉盡責,對東方網力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並保證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依據《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東方網力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北京證監局決定對趙豐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