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萬科企業(02202)發佈公告,根據《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第三期)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中有關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公司債券(第三期)(品種一)(以下簡稱“21萬科05”、“本期債券”)發行人贖回選擇權的條款約定:
發行人有權決定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債券贖回選擇權。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發佈關於是否行使贖回選擇權的公告。若發行人決定行使贖回選擇權,本期債券將被視爲第3年全部到期,發行人將以票面面值加最後一期利息向投資者贖回全部債券。所贖回的本金加第3個計息年度利息在兌付日一起支付。發行人將按照本期債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按照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若發行人不行使贖回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將繼續在第4、5年存續。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1年7月26日完成“21萬科05”發行,2024年7月26日爲“21萬科05”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根據《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約定,公司可於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決定是否行使發行人贖回選擇權。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當前的市場環境,公司決定行使“21萬科05”發行人贖回選擇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21萬科05”全部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