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14日,深交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4年修訂)》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到,屬於深股通範圍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在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調整考察日)觸及《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將調出深股通。深股通ETF調整名單將於7月12日由香港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另行公告,預計自7月22日起生效,請予以關注。
原文如下:
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4年修訂)》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深證上〔2024〕462號
各市場參與人:
爲持續優化互聯互通機制,進一步擴大深港通ETF標的範圍,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予以發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於2023年3月3日發佈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深證上〔2023〕153號)同時廢止。
爲確保修訂後《實施辦法》順利施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辦法》修訂施行後首次深股通ETF考察和調整安排
(一)《實施辦法》修訂施行後,深股通ETF首次調入的考察日爲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調整考察日)。在該考察日屬於《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範圍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將調入深股通ETF,但調入生效日前觸及《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調出情形的除外。
(二)屬於深股通範圍的本所上市股票ETF,在2024年6月17日(深股通ETF定期調整考察日)觸及《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將調出深股通。
(三)深股通ETF調整名單將於7月12日由香港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另行公告,預計自7月22日起生效,請予以關注。
二、《實施辦法》修訂施行後首次港股通ETF考察和調入安排
(一)《實施辦法》修訂施行後,港股通ETF首次調入的考察日爲2024年6月17日。在該考察日屬於《實施辦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範圍的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ETF,將調入港股通,但調入生效日前觸及《實施辦法》第七十九條調出情形的除外。
(二)已調入港股通的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ETF,在前述考察日不進行調出考察。
(三)港股通ETF調整名單將於7月12日由本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另行公告,預計自7月22日起生效,請予以關注。
三、規則施行銜接安排
本次《實施辦法》修訂施行前深港通部分業務安排繼續執行(詳見附件3)。
附件:1.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4年修訂)
2.《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修訂說明
3.《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4年修訂)》施行銜接安排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4年6月14日
本文編選自深交所,智通財經編輯:陳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