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正威新材(002201.SZ)發佈公告,公司於今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江蘇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銀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95號)號。
據悉,正威新材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股權被凍結、未及時披露控股股東股權擬拍賣事項,違反了《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八項、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兼董祕王文銀未能勤勉履行職責,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對上述重大事項及後續進展披露不及時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正威新材、王文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