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通策醫療(600763.SH)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證監局(“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通策醫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葉風尚口腔診所有限公司、杭州天使口腔診所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子公司浙江通策口腔醫院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浙江通策”)將所持有的杭州天使口腔診所有限公司(“杭州天使”)65.00%股權作價1.00元轉讓給北京存濟口腔醫院有限公司(“北京存濟”),自2023年3月起,公司不再將杭州天使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公司子公司浙江通策將所持有的北京三葉風尚口腔診所有限公司(“北京風尚”)51.00%股權作價1.00元轉讓給北京存濟,自2023年9月起,公司不再將北京風尚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的《關於通策醫療股份有限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的專項審覈說明》顯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對北京風尚、杭州天使存在暫借款,分別爲310.99萬元、78.60萬元,期末餘額合計389.59萬元,北京風尚、杭州天使與公司的關聯關係披露爲“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附屬企業”;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回上述暫借款本金389.59萬元。
公告顯示,公司未能在北京風尚和杭州天使的股權轉讓交易完成前解決對其提供的借款,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公司未在2023年半年報、2023年年報中披露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情況。
據悉,公司上述行爲違反相關規定;北京風尚、杭州天使違反相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呂建明、董事長兼總經理王毅、財務總監徐國喜、董事會祕書張華對上述行爲承擔主要責任。根據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通策醫療、北京風尚、杭州天使、呂建明、王毅、徐國喜、張華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