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浙商銀行(02016)發佈公告,該行於今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浙商銀行應宇翔任職資格的批覆》(金復[2024][331]號),金融監管總局已覈准應宇翔擔任非執行董事的任職資格。應宇翔擔任非執行董事的任期自該行收到批覆之日(即2024年5月14日)起至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爲止。
智通財經APP訊,浙商銀行(02016)發佈公告,該行於今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浙商銀行應宇翔任職資格的批覆》(金復[2024][331]號),金融監管總局已覈准應宇翔擔任非執行董事的任職資格。應宇翔擔任非執行董事的任期自該行收到批覆之日(即2024年5月14日)起至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