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摩登(002656.SZ)公告,近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26號)。經查明,摩登大道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摩登大道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摩登大道未及時披露股權投資重大損失;三、摩登大道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
我局決定:一、對摩登大道時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580萬元罰款;二、對林毅超給予警告,並處以260萬元罰款;三、對魏勇給予警告,並處以130萬元罰款;四、對翁文芳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五、對陳凱敏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